类别:B
签发人:韩明芳
宝经合函〔2024〕 17 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号
建议的答复函
马宝珍、徐朝辉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以投代引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您建议“推动‘买卖’式的招商行为转变成‘合作’式的资本行为,通过政府资本这一‘看得见的手’引导当地产业转型升级,也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共同进行项目培育、产业培育”。我们认真进行了对照研究,结合当前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宝鸡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深化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财政资源在调动社会资本、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出台了《宝鸡市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宝市财经〔2020〕7号),出资组建了市政府直属企业宝鸡市财投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投资基金的出资主体,设立了宝鸡市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引导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引导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截止目前,市财政局于2021年先后成立 宝鸡市工业发展基金、宝鸡市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宝鸡市绿色发展基金。市国资委于2021年10月27日成立宝鸡市工业发展集团,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引入新的企业资本运营机制,培育、引导新兴产业落户宝鸡。于2023年12月成立总额5亿元的西证宝鸡产业投资基金;于2023年1月成立了总额20亿元的宝鸡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首期规模4亿元。
宝鸡市在近几年的招商引资工作中,也注重借鉴运用“以投代引”模式,宝鸡市工业发展集团等市属企业主动践行“投行思维”,参与重大项目引进落地,多次组织全市招商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友邻城市好的做法和实践案例,着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方式变革。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把握当前经济发展新特点新机遇,高度重视政府引导基金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作用,加大对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关注力度,持续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创新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政府加强以投代引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经济合作局
2024年7月8日
(联系人:张腾,电话:0917-3261292)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千阳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