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外事工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外事工作,拟订并实施重大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外事工作年度计划和活动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筹备投资考察和招商洽谈活动。
(三)负责拟定全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参与全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认定;负责对全市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的统筹管理,提出招商引资奖励意见。
(四)负责编制、修订全市鼓励市域外客商投资产业目录,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
(五)负责协调我市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联络工作,建立全市招商引资网络和客商资料档案,统筹全市招商引资信息资源,指导全市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对外宣传和招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市各县(区)、开发区、市级相关部门对外开展经济合作、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洽谈、协调和跟踪服务;负责协调处理投资商及企业的投诉。
(七)负责全市优化投资环境工作的综合协调,配合做好投资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
(八)负责全市横向经济技术联合与经济协作工作;承担陕甘川宁毗邻地区经济联合会办事处日常工作,负责友好城市的缔结和商(协)会的交流合作工作。
(九)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全市外商投资管理工作。
(十)负责协调全市各部门的外事活动和外事文件的审核;负责外事干部、涉外人员的外交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培训。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