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宝鸡市招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通过宝鸡招商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381条;通过宝鸡招商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1566条;通过宝鸡招商微博公开各类信息203条;通报宝鸡日报、陕西日报、经济日报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20余次;信息类别主要以招商引资工作为主。及时在门户网站对本局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0年度部门决算等信息进行公开,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及时回应市民关切的问题,办理网民网上咨询投诉12件,公开11件,1件未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开展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设立信息查询点、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财政资金信息等栏目,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严格信息发布程序,落实保密制度,对重要内容,经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才予以发布,确保信息正确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建设工作逐步规范,推进公开平台建设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由我局专人负责内容编辑,审核发布,主要做好内容保障和日常运维管理,全年发布宣传信息2100余条。
精准招商综合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和GIS技术向投资企业或客商在线直观展示宝鸡市招商引资现状和优势,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专家服务为宝鸡招商系统工作者科学精准推荐出符合宝鸡实际的招商目标产业、目标企业的一个人-机软件平台,同时实现全市招商引资系统工作人员日常招商工作全过程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招商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公开信息的要求落实部署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政策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等内容解读不够详尽;二是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的及时性还需要改进。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明确解读要素、解读形式,加强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的方式解读;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信息报送意识,力争人人都能够主动参与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同时,通过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时效性、规范性,及时重要信息公开公布,提高群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市招商局承办协办政协委员提案3件。按时办结率、答复函件规范率、回访率均达100%。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
宝鸡市招商局
2022年1月14日